來源:湘潭日報 發(fā)布時間:2024-10-21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日前,《湘潭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施行,在租金標準的制定、調整,以及租金的收繳、使用和監(jiān)督管理,針對部分特殊住房困難群體的租金實施減免等方面推出最新政策,全力幫助城鎮(zhèn)住房困難群體圓夢安居。
安居是民生之本。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細則》增加了困難退役軍人軍屬和特困人員家庭的租金減免的條件和程序。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且已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這兩類家庭的租金減免標準進行明確,并確定了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和租金減免的程序。例如,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按標準租金的50%收??;單獨居住的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復員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免收全部租金等。
《細則》指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減免,由承租人向湘潭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領取書面申請表,并提交保障對象身份證、戶籍、婚姻和收入等相關證明材料,即可按流程進行申請。此外,《細則》還明確了租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則,細化租金收繳相關事宜。對收入發(fā)生變化的公租房承租人相應調整租金標準。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按市場價格交納租金等。據悉,本《細則》適用于本市城區(qū)(雨湖區(qū)、岳塘區(qū)、各園區(qū))范圍內納入政府統(tǒng)一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