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發(fā)布時間:2024-11-08
11月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安排6萬億元債務限額置換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是黨中央統(tǒng)籌考慮國際國內發(fā)展環(huán)境、確保經濟財政平穩(wěn)運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債實際等多種因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頭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11月8日正式向社會公布。這6萬億元債務限額,分三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萬億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換各類隱性債務。
藍佛安介紹,這些年,在各地各部門協(xié)同努力下,我國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guī)模不斷減少。2023年末,經過逐個項目甄別、逐級審核上報,全國隱性債務余額為14.3萬億元。今年以來,受外部環(huán)境變化和內需不足等因素影響,經濟運行出現(xiàn)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稅收收入不及預期,土地出讓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隱性債務化解的難度加大。
針對上述情況,從2024年開始,連續(xù)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戶區(qū)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上述三項政策協(xié)同發(fā)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為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據估算,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較輕松的。
藍佛安表示,財政部推出的是一攬子、綜合性、靶向準的化債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